县直各单位、各乡镇及省市驻利有关机构(单位)、各企业:
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和《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,为提高会计人员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,现对我县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培训目的
以提高会计人员执业素质、管理能力和履行职能为核心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学以致用,按需施教,讲求实效的原则,重视和强调业务水平与职业道德水平“双提高”。
二、培训范围
2012年5月1日前在利辛县行政区域内管理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持证人员,及现已在会计岗位但尚未取得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》的人员,均应参加2012年度继续教育培训。
三、培训形式
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包括网络远程教育和面授教育。网络远程教育按照省财政厅《关于推进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2〕269号)要求实施。
四、培训内容
按照各类会计人员工作实际需求,根据培训对象行业和层次的不同,区分课程内容开展培训,2012年度重点培训内容列表如下:
课程分类 |
学习内容 |
培训范围 |
公共类 |
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|
所有会计人员 |
企业类 |
小企业会计准则 |
小企业会计人员 |
行政事业类 |
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|
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|
新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 |
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员 |
五、培训要求
(一)根据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的要求,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。
(二)培训收费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。
(三)县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着力改进教学方式,丰富教学内容。提倡互动式、启发式教学,专题讲座、实例教学等方式,切实提高培训效果。
六、培训组织
(一)有能力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县级主管部门、垂直单位、驻利机构,应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,经备案同意后可组织本部门(系统)、单位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。
(二)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县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。
七、培训时间
5月10日开始组织报名。10月份至11月份分类分期培训。
望各财会人员接此通知后,积极报名,以便分类分期开展培训工作,尤其是企业财会人员,务必参加,不得缺席。因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由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银监会联合下发(财会【2011】17号)文件,已正式发布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。
2012年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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